招聘单位不惜重金刊登广告求贤,在招聘广告中将企业形象、岗位要求浓墨重彩、洋洋洒洒,唯独在月薪一栏中却惜墨如金,以“面议”两字一笔扫过;而人才市场的应聘者也似乎染上了“流行病”,在应聘的简历中,对个人的“硬件”(学历、职称等)和“软件”(能力、业绩等)妙笔生花、渲染有加,在“月薪要求”一栏中却嘎然而止,以“面议”两字悄然避过。
其实,纵观整个人才招聘过程,如同工程招标的过程,除了主体不同以外,其核心价格(标底)是共同的关键所在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,谁的质量最好、价格最低,谁就最有希望中标。用人单位打出“月薪面议”,则有两种解释:一是在确保竞争岗位的基础上面议月薪,二是争取获得用人单位岗位月薪的“上限”。
一般而言,“月薪面议”的范畴适用于高级职员。用人单位对高级职员的月薪弹性很大,具体多少视人能力大小而定。尤其是业务类的高级职员,月薪上下波动很大,故不易明码标价。而人才市场应聘者不愿标明月薪,大体上出于谨慎的心理。在对用人单位情况未明的情况下,贸然开价,过高则吓退用人单位,过低则委曲自己。故出言谨慎,用“面议”以守为攻。
用人单位打出“月薪面议”的旗号出于无奈,在不知所聘人才能力高低的情况下,撇开月薪,先谈能力,无非是想堵住某些逐利型人才的漫天要价,避免讨价还价时的尴尬。某公司人事总监直言不讳地说:“对于一上来就谈月薪多少的人,不管其能力大小,本公司一概不用。”笔者也曾目睹一些自恃才高的应聘者在面试时咬住价位不放松,迫使用人单位“另请高明”。
应聘者避开“月薪面议”这个敏感话题,用以退为攻的策略与用人单位周旋,不到柳暗花明之际,是不会轻易抖开“月薪面议”这个包袱的。聪明的应聘者总是在最后将谜底揭开,其用心良苦也是无奈之举。
“月薪面议”虽不是“潘多拉的盒子”,但要揭开那神秘的面纱也非易事。对于货真价实的高级人才,“月薪面议”的结果可能超出应聘者设定的价位。对应聘者而言,若非高级人才,最好慎用“月薪面议”。在一个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中,应聘者不能感觉太好。
流行的不一定是正确的,正如人才市场流行“月薪面议”。用人单位当然可以自拉自唱,而应聘者却不能应声符和。老老实实地亮出本色、标出你的价位,才能走出“月薪面议”的怪圈。